区级各社会组织: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区级社会组织进行了2017年度的年检工作。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一、年检基本情况我区应参加2017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共有459个(社会团体16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92个)。截止2018年6月30日,已参加年度检查社会组织共有418个(社会团体14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74个),参检率为91%,年检合格325个,年检基本合格81个,年检不合格12个,年检合格率77%。另有41个社会组织未参加2017年度检查。从各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实际工作来看,绝大多数社会组织重视年检工作,认真按照年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实事求是、按时完整报送年检材料,积极参加 2017年年度检查。但是,也有部分社会组织对年检工作不重视,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督促,仍未提交任何年检材料进行年检;有的未能按时提交年检材料或提交年检材料后未及时按照退回补正意见进行补正提交,影响了整体年检工作进度。二、社会组织活动情况2017 年,绝大多数社会组织能够依法依章积极开展活动,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增强自身服务能力,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规范运作,不断提升自身组织凝聚力和社会公信力。 但是,仍有少数社会组织存在没有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没有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设置监事(会)和办事机构,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三、年检情况通报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与管理,综合各社会组织年检和开展日常活动的情况,现对 2017年度年检合格的佛山市禅城区建筑业协会等325个社会组织予以公布。同时,对未参加2017年度年检的佛山市禅城区爱心缘孤寡老人帮扶协会等41个社会组织、对在参加 2017年度检查中被评为年检基本合格的佛山市禅城区龟鳖养殖协会等81个社会组织、以及对在2017年度检查中被评为年检不合格的佛山市禅城区幸福家园职业培训学校等12个社会组织予以责令整改。年度检查,是各社会组织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是督促社会组织加强建设、改进管理、规范运作的重要措施。希望广大社会组织在今后的年检工作中,努力做到态度积极、资料完善,并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影响力。对确不年检的,我局将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特此通报。附件1 2017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名单附件2 未参加2017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单附件3 2017年度年检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名单附件4 2017年度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2018年10月18日文章来源:禅城区民政局官网相关链接:http://www.chancheng.gov.cn/mzj/060102/201810/9235c9e8f59f4c4bb982453ff9a042b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