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社会组织:根据市、区宣传部门通知要求,我局将对全区社会组织举办中心组学习、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加强管理,严格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批对象。各社会组织凡举办邀请有关专家作报告的中心组学习、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均需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审核内容。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重点对举办单位、报告主题、内容和拟邀请报告人的基本情况等进行审核。发现举办单位、报告人有政治倾向问题或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的,不予批准举办。三、审批流程。各社会组织登录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禅城区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平台,进入“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页面,填写《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表》,交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加具意见后,与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活动计划等资料一起扫描上传系统,登记管理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四、联合监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健全联合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报告人特别是境外专家个人的审查力度,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五、时间要求。各社会组织凡举办邀请有关专家作报告的中心组学习、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需至少提前一周呈报审批。附件:1.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表2.活动计划参考样本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1月16日原文链接:http://www.chancheng.gov.cn/mzj/060102/201801/fbf97e2ddede434ea4d4354ade5e3a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