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就禅城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单位凡在2017年6月30日前经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二、年检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三、年检程序(一)网上填报: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须登录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禅城区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fscc.gdnpo.gov.cn/),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后扫描上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直接填报相关内容。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将已年审的办学许可证副本扫描上传。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二)审计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商会须将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书扫描上传。(三)材料报送:网上年检通过的社会组织,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版的年度检查报告书原件和审计报告书原件各1份进行备案,并持本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登记管理机关加盖2017年度年检结论印章。四、年检要求(一)请各社会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年度检查。逾期不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我局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规范财务管理是年检工作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填报财务报表和提交审计报告。为检查社会组织按章程开展非营利性服务活动等情况,我局将随机抽取部分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被抽中单位无需再提供本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具体审计对象和审计时间另行通知。(三)网上审批系统为全省联网,因此截止到6月30日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项目,届时将无法再接受年检申请,请各社会组织务必准时进行年检。(四)由于在受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由于资料不齐或资料错误导致退件,请各社会组织注意网上审批系统结果,并及时进行错误资料的重新提交,以免影响年检。五、联系方式镇(街道)社会团体、民办幼儿园由所属镇(街道)社会工作局进行年度检查和网上审批,其余社会组织由区社会组织管理局进行年度检查和网上审批。年检工作中如有疑问可联系:(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地址:华远东路62号,联系电话:82345577;(二)祖庙街道社会工作局地址:朝安北路23号8楼,联系电话:83370797,联系人:钟小姐;(三)石湾镇街道社会工作局地址:魁奇二路二号217室,联系电话:83921320,联系人:马小姐;(四)张槎街道社会工作局地址:建槎路1号张槎街道机关大院6号楼2楼社会工作局,联系电话:82125130,联系人:洪先生;(五)南庄镇社会工作局地址:人和路3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楼社会工作局,联系电话:85332770、85332886,联系人:陈小姐。附件:禅城区社会组织年检程序和操作指引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2018年1月15日原文链接:http://www.chancheng.gov.cn/mzj/060102/201801/3d3f31626ac549c3b6fcf573d7d4ebd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