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关于禅城区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 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各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3号)有关规定,现就禅城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我区应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36个。截至目前,实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303个,报送率为90.2%;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33个。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未按照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1: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doc 附件2: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8、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doc 附件3:未参加2017、2018、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民非名单.doc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2020年11月25日